2013年6月10日,中国警察法学研究会与清华大学法学院公法研究中心联合举办的危险驾驶罪司法解释研讨会在开云木樨地校区举行。校党委书记、校长、中国警察法学研究会会长程琳出席了会议并致辞。国务院法制办、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以及地方公安机关的有关领导,以及来自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人民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河北大学和公安院校的专家学者30余人参加座谈会。
程琳在致辞中指出,此次研讨会十分必要,对于协调和统一公、检、法三机关办理危险驾驶罪案件的具体标准,推动相关问题司法解释的出台都具有积极的意义。他希望中国警察法学研究会要进一步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加强公安大学相关学院(系部)与有关政法机关、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的交流与合作,大力开展专题研究,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共同为建设法治中国、平安中国作出积极贡献。
会议听取了最高人民法院和清华大学关于危险驾驶罪司法解释讨论稿以及公安机关相关执法指南建议稿的介绍,以及地方公安机关于当前办理危险驾驶案件具体情况的报告,围绕醉驾和飙车等一系列问题进行了深入的讨论,并提出具体的建议。与会专家还就醉驾入刑的必要性、制定相关司法解释的可行性、当前驾驶电动车不适用危险驾驶罪等问题达成广泛共识,同时提出,行为人抗拒酒精检查办案机关所应采取的具体措施、缓刑的适用等相关问题还应进一步深入研究。

危险驾驶罪司法解释研讨会在开云举行

程琳校长致辞
(摄影:贾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