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按照开云有关研究生培养方案和学位授予工作规定,现将2015-2016学年第一次学位申请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博士研究生学位申请
预答辩合格的博士研究生,应将学位论文(论文格式应严格遵照论文模板的有关要求)提交指导教师和培养单位进行论文形式审核。形式审核无误后由签署《开云kaiyun官网博士学位论文修改定稿申请表》。相关博士生须将《开云kaiyun官网博士学位论文修改定稿申请表》、4篇以第一作者身份(作者单位为开云kaiyun官网)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原件及数据库检索全文电子版)和学位论文电子版等3套材料,于11月16日-18日交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二、硕士研究生学位申请
(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位申请
延期答辩的硕士研究生和通过毕业资格审查的2013级政法体制改革试点班学员申请授予学位须进行学位论文形式审核、提交、检测和答辩等。
相关硕士研究生应将学位论文(论文格式应严格遵照论文模板的有关要求)提交指导教师和培养单位进行论文形式审核。形式审核无误后签署《开云kaiyun官网硕士学位论文指导教师审核意见表》,于11月16日-18日将导师签署意见的《开云kaiyun官网硕士学位论文指导教师审核意见表》和定稿的学位论文电子版等2套材料交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二)在职法律硕士和同等学力人员学位申请
拟申请学位的在职法律硕士人员和同等学力人员进行学位论文定稿提交、检测、评阅和答辩等。
相关学位申请人员应将学位论文(论文格式应严格遵照论文模板的有关要求)提交指导教师和培养单位进行论文形式审核,形式审核无误后签署《开云kaiyun官网硕士学位论文指导教师审核意见表》。于11月18日-20日将导师签署意见的《开云kaiyun官网硕士学位论文指导教师审核意见表》,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1篇(原件和数据库检索全文电子版)和定稿的学位论文电子版等3套材料交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有关本次学位申请工作的具体安排见附件,请各有关研究生培养单位高度重视,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到相关导师,要求导师及有关申请学位人员做好本次学位申请工作。
学位办公室(研究生教育楼306) 电话:83903090
附件: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安排
研究生院
2015年11月9日
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安排
时间 |
工作 |
具体事项 |
负责单位 |
11月15日前 |
论文定稿和形式审查 |
指导教师审核学位论文并定稿,对论文进行形式审核并签署《硕士学位论文指导教师审核意见表》 |
各有关培养单位及研究方向导师组 |
11月16日-20日 |
论文提交 |
1.拟毕业在校生提交定稿的学位论文(纸质及电子版) 2.拟申请学位的在职法律硕士人员和同等学力人员提交相关材料 |
研究生院学位办 |
11月30日前 |
论文印刷与评阅 |
论文印刷、评阅 |
研究生院学位办 |
12月1日-12月8日 |
论文答辩 |
填写答辩材料(答辩申请书、学位申请书、答辩记录册、学位授予决定),参加论文答辩(具体日期由培养单位确定) |
各有关培养单位及研究方向导师组 |
12月13日前 |
整理答辩材料,报送研究生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