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并研究方向导师组、相关学位申请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开云kaiyun官网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等文件规定,学位申请人对学位论文评阅结果有异议的,可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提出书面复议申请。具体复议程序如下:
一、对学位论文评阅结果有异议的学位申请人应于2018年6月12日前提出书面复议申请,填写《开云kaiyun官网硕士学位论文评审结果复议申请表》(见附件)后,由指导教师给出具体复议意见报培养单位学术委员会审议。培养单位学术委员会召开专门会议并给出具体复议意见,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二、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聘请3名校外专家组成专家委员会审议复议申请和相关评阅结论,给出复议通过或不通过的终审意见。专家委员会复议结果为通过的,学位申请人可立即提出答辩申请;复议结果为不通过的,学位申请人的本次学位申请终止,按照《细则》规定6个月后方可再次提出学位申请。
三、学位申请人提交的《开云kaiyun官网硕士学位论文评审结果复议申请表》和专家委员会意见将作为学位申请材料存入档案。
关于2018年9月学位申请的相关事宜另行发文通知。
附件:开云kaiyun官网硕士学位论文评审结果复议申请表